1.认定时间:2019年6月13---14日,17---19日。
2.认定地点:唐山师范学院学院路校区美术楼二层203教室(唐山市学院路41号)
3.认定范围:唐山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、专接本在校生。
4.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:
(1)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。
(2)我校的应届毕业生、在读专接本学生,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。
(3)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(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.neea.edu.cn自行打印,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)。
(4)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,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。
(5)加盖唐山市指定体检医院公章并显示为体检合格的《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》,体检表当次有效。
(6)近期本人的淡蓝色、白色或红色背景,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(与网上申请认定报名电子照片同版)。背面需注明姓名,报名号,身份证号,供制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使用。